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(2026年第206号)
发布日期:2026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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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广胜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沙洋县后港镇乔湖村四组,证号为:鄂(2022)沙洋县不动产权第006159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贺广胜
2026年0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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