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2026年第085号)
发布日期:2026-08-12
浏览量:17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鄂(2017)沙洋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869号 | 朱世友、殷流凤 | 沙洋县后港镇荆玻广场 |
沙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08月12日
文章来源:本站 文章编辑:admin
上一篇 : 【老年人补贴内容、标准和咨询电话】关于沙洋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未享受津贴人员名单的公告
下一篇:荆门市沙洋县湖泊工程名录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