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征地法定公告】沙洋县2025年度第4批次(增减挂钩)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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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讲述沙洋县拟征收后港镇孙桥村、纪山镇郭店村部分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,并公告了土地现状调查、补偿安排及相关事项。

索引号: 11420822011245513B/2025-00678 主题分类: 土地
发布机构:   生成日期: 2025-06-10
文 号: 沙政征预告〔2025〕5号 效力状态: 有效

 

 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规定,拟征收后港镇孙桥村、纪山镇郭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:

        一、拟征收土地范围

        拟征收后港镇孙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.1455公顷,纪山镇郭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.1799公顷(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),拟征收土地详见用地范围图。

        二、征收土地理由

        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沙洋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,已纳入沙洋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(编号:2025CPKF4208220002),符合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第5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,因项目建设需要,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。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。

        三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
        根据沙洋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,2025年6月10日起,由沙洋县后港镇人民政府、纪山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,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,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,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。

        四、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

        根据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鄂政发〔2023〕16号)、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》(鄂政发〔2014〕53号)和《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<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鄂人社〔2015〕2号)等有关规定,2025年6月10日起,沙洋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。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。

        五、其他事项

       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。

        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 10 个工作日(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4日),公告范围为沙洋县后港镇人民政府、后港镇孙桥村及纪山镇人民政府、纪山镇郭店村,并已在沙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网址为http://shayang.gov.cn)予以公布。

        特此公告。          

 

沙洋县人民政府

2025年6月10日

用地范围图41.pdf

用地范围图42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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